保护用户权利 互联网企业当守住责任边界

2020-01-10 16:33  
  2019年12月19日,工信部通报了首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总计41款;不到20天后,2020年1月8日,工信部又通报了第二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有15款产品登上了黑榜,这些被通报的App当中,甚至不乏一些明星产品,如瑞幸咖啡、一点资讯、拉勾招聘等。
 
  从侵权行为类型来看,这些App或涉及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或涉及不合理索取用户权限,或是在用户账号注销上设置障碍等。对于未完成整改的App,工信部还直接进行了下架处理。
 
  类似问题,早已有之。我们认为,App运营者和用户之间这种冲突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土壤。
 
  一是,移动互联网进入下半场,增量市场所剩无几,存量市场成了最重要的竞技场,流量焦虑是互联网行业共有的心病,从现有用户当中挖掘更多有价值的数据,或者从其他掌握用户数据的企业或机构购买用户数据,成为企业心照不宣的选择,用户的数据在自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企业的资产被随意使用甚至被明码标价买卖;二是,和餐饮、服装等传统行业不同,不论是平台型互联网企业还是垂直类平台,现在的赢家只有寥寥数个,如今移动互联网重要的领域几乎都有占绝对优势的企业存在,这些企业提供的服务等同于各自行业的数字基础设施,单个用户即便明知个人权利被侵犯,对此也毫无办法。
 
  无禁止,即可入,这是市场经济共同遵行的底层规则。但是,用户数据究竟是谁的资产,互联网企业是否有权使用?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能否永久使用?对各国监管者而言,这仍然是有待厘清的难题,而其核心难点在于如何找到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和保护用户正当权利之间的平衡点。
 
  尽管困难重重,强力监管仍是治理市场不合理现象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最激进的欧盟,在2018年6月推出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明确了数据主体的绝对的主导权,这些权利包括同意权、访问权、纠正权、被遗忘权等。中国的《网络安全法》也在201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明确了履行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主体义务,系统性定义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如今工信部对15款App作出处理,即是这一法律发挥效力的体现。
 
  但是,面对数以百万计的App和它们强大的“适应”能力,监管力量仍显不足,互联网企业自身的自律,对于用户数据使用的克制同样重要,只有企业真正履行其对用户负责的义务,才能真正保障用户的权益。
 
  自律和克制,也是互联网企业获得长期竞争优势的关键。互联网企业奉行“用户思维”,用最有效率的方式解决了用户的问题并由此获得市场,但这种思维往往只停留于和用户交互的环节,一旦到了数据这个用户看不到的环节,一些互联网企业就开始“灵活处置”用户数据,连招呼都不给用户打一声,这显然不是什么用户思维。由于缺乏面对面的交互,对很多互联网企业而言,用户甚至已经不是用户,只不过是各种存放于服务器、可以创造利润的数据,当这样的想法主导了企业的方向,损害用户利益的情况必然会发生,而这样的企业终归会被用户抛弃。只有真正善于克制不当欲望的互联网企业,才谈得上在“用户思维”这一铁律上“知行合一”,才能长久获得用户的信任。
 
  1月9日,微信创始人张小龙在微信公开课上也反思道:“科技越发达,个人隐私会越少”,什么数据该用,什么数据不该用需要行业共同思考。5G已至,我们即将迈入万物互联时代,更多的个人数据将被企业掌握,如何正确使用这些数据,守住责任边界,确实需要整个互联网去思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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