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被强制执行3.71亿 贾跃亭为该公司最大股东

2021-06-04 15:32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乐视网运营主体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2021)京03执恢192号,执行标的约3.71亿人民币,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其关联案件为深圳中金前海伯乐三号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鹏翼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相关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约39.89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延峰,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等。股东信息显示,贾跃亭为该公司最大股东及疑似实际控制人。
 
  中国证监会在今年4月15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文件存在五项虚假资料。根据证监会禁入处罚规定,贾跃亭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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